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统一部署,江苏省政府研究室与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成4个调研组,对1200名常住居民生产生活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了解民生状况,收集民生诉求,分析民生特征。这是江苏省继2015年问卷调查之后的第二次入户调查。总体上看,江苏民生工作稳步推进,居民基本社会保障更加完善,农村自然环境整治初见成效,政府办事效率有所提高,居民整体上感受较为满意,但同时也面临着经济下行大环境下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均衡、居民民生需求日益多元化的压力和挑战。
一、民生发展问卷调查分析
本次调查采用了分层多阶段概率与规模成比例的抽样方法,在江苏抽取了1200名年龄在18—69岁之间的常住居民,采用入户面对面访问的调查方式,共回收有效调查问卷1196份,有效率99.7%。在1196名调查对象中,男性占51.0%,已婚有配偶占87.4%,初中、小学及以下教育程度占75.0%。问卷内容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设计,主要包括受访者的工作与就业、基本民生問题、收入和消费、子女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障、住房保障、生活环境和政府服务等九个方面,调研组附加了一道为江苏民生工作评分的题目。下面逐一分析此次调查的主要发现。
1.关于工作与就业
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合同比例明显上升。在就业方面,农村居民有工作的比例为67.7%,比城市居民高2.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有工作的比例之所以高,可能是因为城乡居民对是否有工作的理解不一致,农村居民一般认为打零工就算是有工作,而城市居民一般认为有了正式工作才算是有工作。农村居民签订劳动合同的仅为59.0%,比城市低10.7个百分点,从另一个侧面证实了上述猜测。从地区看,苏中居民有工作的比例为83.3%,分别比苏南、苏北高19.1个百分点和13.3个百分点,但签订劳动合同比例最高的却是苏北,分别比苏南、苏中高5.3个百分点和17.9个百分点。从户籍(是否为流动人口)看,外地务工人员参加工作比例为82.8%,是本地居民的1.3倍,签订合同比例为67.9%,也高于本地居民4.5个百分点。外地务工人员参加工作的比例之所以高,是因为他们外出的主要目的就是找工作,工作意愿和积极性较本地人高,如果没有工作,他们就返回家乡或到其他地方再找。与2015年调查相比,外地务工人员签订合同比例上升了13.0个百分点,表明对其合法权益保障工作明显加强。
农村居民参加养老保险高于城市居民。在社会保障方面,虽然城乡居民享有养老保险的比例均超过70%,但城乡间差异明显,农村比城市高14.9个百分点;6.2%的城市居民参加其他社会保险,比农村高3.9个百分点。从地区看,苏南居民参加养老保险比例最低,仅有75.9%,比苏中低15.3个百分点,比苏北低8.3个百分点,但苏南居民参加其他社会保险比例(5.8%)超过苏中、苏北比例之和。从户籍看,外地务工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只有58.2%,而本地居民则达87.8%。外地务工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比例较低的原因:一方面,他们工作流动性大,多为打零工,劳动关系模糊;另一方面,外出务工人员在老家一般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对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积极性不高。与2015年调查相比,外地务工人员与本地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从少17.5个百分点扩大至少29.6个百分点。
劳动工作量较上一年略有下降。总体上看,59.8%的居民认为工作量相较上一年没有明显变化,但24%的居民表示有小幅或大幅减少,16.2%的居民表示有小幅或大幅增加。也就是说,认为劳动工作量减少的比例相对较高。在工作量感受方面,认为工作量小幅增加的城市居民比例高于农村居民5.1个百分点。从地区看则差异明显,69.2%的苏中居民认为没有变化,苏南、苏北约有1/4的居民认为小幅或大幅减少。外地和本地居民认为工作量减少的比例大体相同,但在减少程度上略有差异。
2.关于基本民生问题
超半数居民对目前家庭生活状况总体满意。关于对家庭目前生活状况满意情况,有58.5%的居民表示基本满意或很满意,远大于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比例(13.2%)。从城乡看,农村居民对家庭生活状况满意的比例略高于城市居民,大约多2.1个百分点。这主要得益于近些年江苏对改善农村民生方面投入不断增加,农村居民生活持续改善。从地区看,苏中地区居民的满意度最高,其次是苏南,分别比苏北高20.6和15.9个百分点。从户籍看,外来务工人员对目前生活状况总体满意的比例比本地居民高4个百分点。这主要是因为江苏很多地区对外来务工人员在落户、就业、医疗、子女入学等民生领域实施优惠政策,外来务工人员开始享有与本地居民相同的市民待遇。与2015年调查相比,全省居民对目前生活状况满意的比例下降了7.5个百分点,其中,苏北地区从59.6%下降至47.2%,减少了12.4个百分点,下降幅度比较明显。
收入和医疗仍是居民最不满意的事项。在家庭生活方面,居民最关心的是收入和医疗问题,其次是住房、养老和子女教育问题。如图1所示,27.1%、14.6%的居民对收入和医疗表示不满意,8.1%、6.8%的居民对住房、养老表示不满意,居民对不满意事项排序与上一年调查结果相同。
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是居民最为关注的社会问题。总体而言,大部分居民对社会环境表示满意,没有不满意的占45.7%,其中,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是居民最为关注的社会问题。对环境污染不满意的,城市高于农村,苏南高于苏中、苏北,本地高于外地,但差异并不明显;对食品安全不满意的,城市高于农村11个百分点,苏南分别高于苏中、苏北14.1、12.3个百分点,外地高于本地7.5个百分点,差异比较明显。此外,交通出行在最不满意的社会环境事项中列第三位,农村、苏北、本地居民的不满意程度要明显高于城市、苏南苏中和外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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