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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的忠诚精神包括哪些7篇

篇一:人民警察的忠诚精神包括哪些

  

  人民警察忠诚内涵探析

  第24卷第2期

  2009年3月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JOURNALOFJlPdqGSUP0LICE0FFICERCOLLEGEVo1.24No.2Mar.2009?警事学研究?人民警察忠诚内涵探析

  和玉恋

  摘要:忠诚作为人民警察职业精神的核心,不仅仅是行为上对所在组织和上级领导的服从和尽

  责,更是精神情感上对党,国家,人民和法律的一种尊重,崇敬乃至信念.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国

  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忠诚,寓于在警务工作所履行的对组织和上级领导的服从和尽责之中.政治忠诚通过行政忠诚表现出来,行政忠诚是政治忠诚的具体体现.关键词:人民警察政治忠诚行政忠诚

  中图分类号:D035.3文献标志码:B文章编号:1672-1020(2009)02-0142—03在物质财富快速积累,观念飞速变化的时代,忠诚是什么?什么才是能主导时代,具有普遍意义

  的人民警察忠诚?本文就此问题谈点粗浅看法.一

  ,忠诚内涵

  无论是儒家文化绵延的中国,还是极具理性精神的西方,忠诚都体现了无穷的魅力.在我国古代,

  忠诚内涵也被不断地发展和演绎.从孔子强调忠诚双方同时同质同量的交付,依赖和依靠的人际对等

  性与权力双方都担负责任和义务的政治对应性,到孟子"性善说"为基础的不尽忠就会遭到报应的政

  治对等性,到荀子强调"人驭己,己如此"的政治强控的单向度的忠诚关系,到董仲舒的人际尊卑性

  和君臣等级性的历史演变.这种董氏忠诚合乎统治者所需,且又具实际可操作性,终于成为了几千年

  封建社会士大夫从政的指导思想.④

  据《现代汉语词典》经典解释的意思,忠诚是对国家,人民,事业,领导,朋友等尽心尽力.忠

  诚作为基本的职业精神,归纳起来可以认为忠诚是指对一些特定的事业,组织和领导尽职尽责."尽

  字的现代汉语意义是力求达到最大的限度.从《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来看,忠诚包含了这样两层意思:基金项目: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课题项目:08020042收稿日期:2009.02.09作者简介:和玉恋(1954.),女,河北曲阳人,汉族,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政治理论教育和研究

  石家庄,050091.①李建华,李好:《中西方行政忠诚的思想渊源及其比较分析》,《船山学干0》2004年第4期...142..首先表现为强烈的归属感.一个人只有产生了归属感,才会有心灵的寄托,才会对归属对象产生忠诚

  的情感态度,这种归属感越强烈,对归属对象忠诚的情感就会越热烈.其次表现为对归属对象的事业

  执着追求的使命感和责任行为.一个人一旦有了忠诚的品质和状态,就会产生相应

  的责任意识,并在

  此基础上升华为对理想信念的追求,从而自觉地承担起这种责任,甚至视这种责任为生命的一部分.④

  忠诚作为基本的职业精神,尽职尽责是忠诚在行为上的标志.因此,忠诚不仅是一种政治品质,一种

  坚定信念,一种社会责任,也是一种行为规范.二,人民警察的忠诚

  人民警察的忠诚是人民警察对上级权力主体和更高价值主体的服从,尽责和尊崇.人民警察的忠

  诚包括行政忠诚和政治忠诚两个方面.行政忠诚是人民警察对所在组织和上级领导的忠诚.行政忠诚

  主要是工作上的忠诚,服从于组织和上级的指挥,尽职尽责地协助组织和上级实现工作目标,有效地

  去完成具体工作任务.政治忠诚是人民警察对党,国家,人民和法律的忠诚.政治忠诚是一种政治信

  念,政治追求,是最高层次的忠诚,是人民警察忠诚的最高原则和最根本尺度,行政忠诚必须服从,服务于这一忠诚.②

  (一)人民警察的政治忠诚

  公安机关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

  责任.公安机关的性质和所承担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决定人民警察追求的政治信念是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的忠诚.正是每一位人民警察具有政治忠诚的品质,公安机关的权利才得以正常运转,行政命令才得以贯彻,行政的效率才得以实现和提升.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同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

  部分代表座谈时强调指出:"要把坚持政治建警放在公安队伍建设的首位,把忠诚作为警魂,保证公安

  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党是人民警察对党的事业忠心耿耿,在思想

  上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政治上同党

  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组织上服从党的绝对领导,在行动上成为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忠实力量.公

  安队伍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武装性质的纪律部队,对党忠诚是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和最高精神境界,也

  是公安队伍的本质属性.忠于国家是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把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祖国的荣誉高于

  一

  切,核心是对祖国具有高度爱国主义情感.人民警察只有忠诚于国家,才能突显其忠于祖国的责任

  意识,以强烈的使命感积极开展工作,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忠于人民是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把

  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全心全意为人民利益而工作的职业精神和忠诚行为.人民

  警察只有忠诚于人民,党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才会转化为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的自觉行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任才能在公安工作中得到有效落实.忠于法

  律是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无论面对什么情况,都应毫不动摇地按照法律的要求行事,使执法行为始

  终以法律为准则,而不以法律赋予的职权谋取私利,更不能以个人的情感代替法律.忠诚于法律是人

  民警察的制度要求和职业规范,是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的制度保障,也是人民警察政治本色的具

  体体现.立足"四个忠于"的要求和公安机关的政治责任,人民警察必须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

  民,忠于法律.其中,忠于党是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前提,是实现祖国强盛,维护

  人民利益,扞卫法律权威的政治基础;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是忠于党的利益归宿,是党的意志的价值体现.因此,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就是要求人民警察在党的绝对领导

  下,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①孙照红,周文翠:《论党员忠诚与党性化建设》,《中共lt)/省委党校学报》2008年第2期.②罗能生:《行政忠诚及其冲突的化解》,《湖湘论坛》2005年第1期...143..

  (二)人民警察的行政忠诚

  在警务活动中,政治忠诚通过行政忠诚表现出来.人民警察的行政忠诚是对所在组织和上级领导

  的忠诚.美国前国务卿鲍威尔先生对这一忠诚有一个十分独特的解释:当我们争论一个问题时,忠诚

  意味着你把真实想法告诉我,不管你认为我是否喜欢它,意见是否一致.一旦作出了决定,争论终止,忠诚意味着按照决定去执行,就像执行自己的决定一样.根据鲍威尔先生对忠诚的解释,忠诚问题应

  划分为两个阶段:决策阶段和执行阶段.在决策阶段作为下属最大的忠诚是提供情况和观点,而不应

  该顾及上司的喜欢与否;在执行阶段,作为下属最大的忠诚是对决策坚定不移的执行上.①

  人民警察行政上的忠诚,就在于服从组织和上级的指挥,尽职尽责地协助组织和上级实现工作目

  标,有效地去完成具体工作任务.对组织和上级的忠诚,是公安系统内在的要求,是

  组织有效运行的必要条件.因此,当人们选择了警察职业,担任了人民警察的角色,也就应该选择对组织,对上级服

  从和忠诚的行为方式.然而,人们在具体履行忠诚义务时,却常常面临一些矛盾和冲突.如,当人们

  忠诚的上级发出的指令是错误的时候,是信守忠诚,顺从上级意志,还是坚持自己的道德良知和社会

  正义而拒绝上级意志,甚至与上级抗争?当多个层次的上级指令或者意愿不一致时,人民警察个体应

  该去忠于谁?这些矛盾和冲突常常使人们的忠诚行为陷入困境.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忠诚过程中的矛

  盾和冲突,是人民警察正确履行忠诚义务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因此,当人民警察面对多种选择情景

  和多方面的忠诚要求时,他们应该根据人民警察忠诚最高原则和根本尺度作为自己行为选择的最高准

  则,行政忠诚归根到底应该服从,服务于政治忠诚.②

  在正常的情形下,人民警察个体应该坚持对上级命令的绝对服从,没有人民警察的服从与忠诚,公安体系就无法有效运行.但是,对于上级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下级不仅没有服从的义务,还应

  该坚决地抵制,揭发和反对.也就是说,下级有责任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手段,积极影响上级修正或改变他们已作出的错误的或违法的决定和命令.根据《人民警察法》第32条规定,人民警察对于上级错误的决定和命令,可以提出建议,但无权修改或拒绝执行,只是由上级承担领导

  责任而已,这样,人民警察的忠诚(服从)义务可能演变为对上级的服从,因为服从上级,可以免除

  自己的责任.但是,《公务员法》第54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

  时,应当依法承担

  相应的责任".人民警察个体对上级命令的有限忠诚是以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有可能违法这一假设为前

  提的.它需要警察个体在服从上级的决定和命令之前对之进行合法正当性的理性判断和谨慎鉴别.做

  到这一点很不容易,它有赖于人民警察个体的政治自主性,行政判断能力和政治伦理品德等诸多政治

  素质,也依赖于社会政治生活环境的健康和有序.当然,从终极的或根本的意义上讲,在人民警察个

  体对其上级命令的服从过程中,人民警察个体的政治伦理品质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只要是一个有健

  全和高尚政治品德的人民警察个体,无论外在的政治环境或条件如何,最终让其做出忠诚行动的不是

  外在的或上级的强制和命令,而是他们内心的政治良知,所谓"出污泥而不染"讲的正是这个道理.总之,忠诚作为人民警察的职业精神的核心,不仅仅是行为上对所在组织和上级领导的服从和尽

  责,更是精神情感上对党,国家,人民和法律的一种尊重,崇敬乃至信念.因此,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信念,政治追求,寓于在大量的日常警务工作中所履行的对组

  织和上级领导的服从和尽责之中.据有关部门统计,仅1980年以来,全国公安系统共有7000多名公

  安民警因公牺牲,l3万多名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可以说"天天有牺牲,时时有流血."新时期的人民

  警察以巨大的牺牲和奉献,扞卫了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维护了国家的长治久安,保障了人民群众

  的根本利益,无愧于坚强的"共和国之盾",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①许晓平:《领导?组织?战略》,红旗出版社2003年版,第97页.

  ②罗能生:《行政忠诚及其冲突的化解》,《湖湘论坛》2005年第1期...144..[责任编辑:孙勇才]

篇二:人民警察的忠诚精神包括哪些

  

篇三:人民警察的忠诚精神包括哪些

  

  关于人民警察如何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几点思考

  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要求人民警察要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这三句话思想极其深刻,内涵极其丰富,寓意极其深远,是新形势下对公安队伍职责使命和核心价值的深刻诠释,是对公安队伍根本宗旨和时代精神的高度概括,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根本遵循。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如何深刻思考,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指示精神,是当前亟待需要解决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仅就这一问题浅谈一些自己肤浅的看法。

  一、人民警察牢记宗旨,必须保持“忠诚可靠”的政治本色

  忠诚可靠,是“三句话”总要求的灵魂和基石,是公安队伍的建警之本、立警之魂,是党和人民对公安队伍的最高政治要求,也是公安队伍建设发展不可动摇的根本原则。

  忠诚可靠的核心是对党的忠诚,要做到“对党忠诚”,就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公安机关的绝对领导。要做到“政治上可靠”就必须正确面对和经受住各种风险和考验。所谓忠诚就是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党,就是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听从党的指挥,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于祖国,就是要始终把公安工作置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

  的社会环境;忠于人民,就是要打牢执法为民思想基础,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共安全需求,竭尽全力为人民群众解危救难,为人民的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当前新的形势下,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就必须保持“忠诚可靠”的政治本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做到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顶得住压力,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做党和国家的坚决拥护者,做法律的忠实实践者和维护者。

  二、人民警察发扬传统,必须坚持“服务人民”这一永恒目标

  服务人民,是“三句话”总要求的本质特征,是公安队伍的根本宗旨和最高价值追求。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物质财富得到极大丰富,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更加多样、多元、多变。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人民的物质生活条件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新形势下,人民警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诱惑,这对坚持服务人民的价值取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人民警察之所以把“服务人民”确立为新时期的公安精神,这就充分表明了公安机关把人民的利益放在了第一位。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权为民所用,是人民警察必须遵循的原则。竭尽全力满足人民对新时期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成果,最大限度地消除

  不安全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国家的繁荣与强大、为社会的稳定与进步、为人民的幸福与安宁做出贡献,是公安机关应尽的责任。事实告诉我们:离开人民,公安队伍便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服务人民,公安队伍才能成为扎根在祖国沃土、人民心田的参天大树。在当前的新形势下,人民警察要想发扬优良传统,就必须坚持服务人民,这是新时期公安队伍建设必须进一步坚持的根本宗旨。

  三、人民警察恪尽职守,必须树立“竭诚奉献”的职业情操

  竭诚奉献,是人民警察的天职,是公安事业发展的力量源泉和精神支柱。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正是有了献身使命竭诚奉献的崇高追求,才能自觉地把人生追求融入到公安事业,创造出不朽的光辉业绩,才能在关键时刻为祖国和人民的利益舍得牺牲一切。

  “竭诚奉献”不仅要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还要练就过硬的业务本领。因此,公安机关必须深化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战斗力,使这支队伍成为

  “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尖刀队伍。要做到公安队伍“竭诚奉献”,必须加强对民警队伍的教育引导,注重更多地以科学理论武装人,以健康思想陶冶人,以英雄事迹感染人,以严明法纪警示人,不断提升民警的思想境界。竭诚奉献还要求公安机关要用科学发展观来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在服务于民的实践

  活动中不断摸索与总结,提高服务于民构建和谐社会的技能。只有用科学发展观促进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推进公安事业与时俱进,我们的这支队伍才能融进历史发展的潮流。

  “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三者融为一体、缺一不可。忠诚可靠是前提和保证,服务人民是出发点和落脚点,竭诚奉献是核心和精髓。只要我们真正解读了“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三句话总要求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才能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的事业心履行神圣的职责,才能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才能践行公安队伍“恪尽职守保平安、赴汤蹈火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篇四:人民警察的忠诚精神包括哪些

  

  AnalysisontheLoyaltyofPeople'sPolice作者:刘雪洋作者机构:铁道警察学院学生工作部,河南郑州450053出版物刊名:铁道警察学院学报页码:14-19页年卷期:2018年第4期主题词:警察忠诚;忠诚义务;忠诚教育摘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是对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集中概括,而忠诚作为人民警察职业精神之灵魂,是人民警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立身之本、思想之基、力量之源。作为国家意志的执行者、社会稳定的维护者、人民安全的守护者,人民警察之忠诚义务比普通公民和一般公务人员更加严苛,这主要体现在其多元性和多层次性上。具体而言,忠诚包括道德义务、政治义务和法律义务三个层次。此外,在实践中还需正确分辨忠诚与背叛、忠诚与盲从、忠诚与愚忠的区别。只有全面解读人民警察忠诚之文化底蕴、概念内涵、义务体系及在践行忠诚中与其他易混淆行为的区别,才能正确理解什么是真正的警察忠诚,并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自觉担当起“忠诚卫士”的光荣职责。

篇五:人民警察的忠诚精神包括哪些篇六:人民警察的忠诚精神包括哪些

  

  什么是公安精神

  公安精神,是指人民警察群体的共同心理定势和价值取向,它是警察文化、价值观念、道德观念的综合体现和高度概括,是人民警察共同认识和追求的集中反映。具体来说,就是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应有的良好意志和作风品质,是思想上的端正、语言上的规范、行为上的正气,是人民警察在行使职能时所彰显出的态度和行为的总和。

  一、公安精神具有六个方面基本特征

  (一)独特性。公安精神是公安机关悠久历史的积淀、光荣传统的升华和时代要求的结晶,是公安机关及其民警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所体现的理想信念和性格特征。一般说来,某个公安机关及其民警的公安精神同该公安机关独特的历史、地理、文化环境有着密切的关联,是国家意志、辖区群众需求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同该公安机关的公安工作与队伍建设相互磨合的结果,这就注定了公安精神具有较强的独特性。

  (二)历史性。公安精神源于公安机关的发展史。这种精神需要一个较长的发展史才能养成,是公安机关传统中最宝贵的部分,是公安事业发展过程中的精神财富,是公安机关及其民警抗挫折和求发展的底蕴所在,对于稳定公安机关及其民警的风格和水准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安精神一直存在于公安机关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并随着时代的变迁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公安精神是一切优秀公安文化的精华,没有公安优良传统文化,公安精神便会失去根基,无法得到提炼和弘扬。总之,公安精神是公安事业薪火相传的动力源泉。

  (三)时代性。公安精神是历史性与时代性的有机统一,既是一种历史沉淀,也是一个创新过程。在不同时代,公安精神的内涵表现是不同的。只有准确提炼、大力弘扬反映时代特征、适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公安精神,才能使公安精神永葆生机和活力,真正支撑起公安机关及其民警的精神大厦。只有准确提炼、大力弘扬具有时代特征的公安精神,才能使公安精神化为公安机关及其民警的精神品质,形成公安机关及其民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开放性。公安精神的开放性是指要以世界的眼光,不断丰富和发展公安精神的内涵。公安机关及其民警要善于吸收人类社会进步中的一切文明成果,懂得“兼取众长,以为己善”的道理。2008年以来,我们先后与湖南浏阳、江苏南京等地的同行相互交流、学习精细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经验,就是促进我局公安文化的进步,推动公安精神的发展。这种不断发展着的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过程,是公安精神不断丰富发展而体现出的时代特征。

  (五)先进性。公安精神之所以能够愈加壮大,就是因为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在长期的公安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公安精神的内涵,不断保持公安精神的先进性,使之成为广大公安民警奋发向上、百折不挠的精神支柱,成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基本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在不同的时代闪耀着开拓进取的光辉和凝聚警心的效应。

  (六)凝聚性。公安精神的凝聚性是指公安精神能把公安民警的个体意志上升为集体意志,用集体意志凝聚个体力量,能将拥有共同奋斗目标的公安民警凝聚起来,从而迸发出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公安精神具有四个核心内容

  (一)职业目标。“一心为民”是人民警察的应有之义。这一精神要求明确了人民警察与人民的关系准则。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我国公安机关的宗旨所决定的,人民公安为人民,就是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取向,坚持把人民满意当作第一标准,把人民群众当主人、亲人,努力实现局党委提出的“整体工作争一流、单项工作争第一、特色工作争品牌”的工作目标,真正做到兢兢业业安民生、保民安。这既是人民警察的立警之本,也是公安工作的永恒主题,是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职业精神。“无私奉献”是公安精神的核心,是对人民警察履行使命的必然要求。这一精神要求明确了人民警察实现价值的途径和形式。奉献是由人民警察的职业特殊性和公安机关的性质、宗旨决定的,人民警察不同于其他社会群体,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是其基本的道德准则。奉献是一种付出,是一种不计条件、不求回报的给予。奉献更是一种舍弃,我局一大批民警、特别是基层民警常年24小时值班、加班、备勤,富有甘愿吃苦、任劳任怨,为大家、舍小家,勇于承担生活压力和危险的无私奉献精神,在任何困难和危险面前无所畏惧,毫不退缩。奉献,就是以从警为荣,以吃苦为乐,不屈不挠,英勇顽强,保持一往无前的精神状态。

  (三)职业道德。“公正廉明”是人民警察的基本价值取向。这一精神要求明确了人民警察的行为准则。纵观中外警察史,公正廉洁是最稳固的建警之基。公平正义、廉洁从政是现代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在人民群众的心中,人民警察是公平正义的保护神,是清廉严明的象征,是秉公办事的代表。人民警察必须公正执法、公平办事,并体现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上。

  (四)职业要求。“智勇双全”是人民警察履行使命的能力保证。这一精神要求明确了人民警察必须具备的工作本领,这是服务群众、克敌制胜的必备条件。多年来,我们身边的刑警、交警、基层民警等都在工作中都凭借自己智勇双全的本领,捍卫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践证明,公安机关及其民警要完成繁重艰巨的公安工作任务,都必须在牢固确立宗旨的同时,充分具备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在当前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各类新型违法犯罪层出不穷的今天,人民警察必须具有不怕牺牲、不畏艰险的精神。

  三、公安精神要具有四个方面的体现

  (一)思想认识要有高境界。公安精神从根本上讲,就是人民警察的价值观在应用于实际工作并经过磨合和历练后,升华发展到更高阶段的意识层面的体现。因此我们首先要逃脱对事物的普遍的、表面的认识,着力提高自己看问题的广度、拓展自己想问题的深度,从而逐步培养出立场高、角度高的思想境界。要打破安于工作现状、固步自封的思考习惯,适当地拿出些“清高”的气质来,把

  功名利禄看淡些,多追求对社会的实际贡献;把个人得失看轻些,多计量为公安队伍获取的实际荣誉。

  (二)公安事业要有高立场。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永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忠诚是公安精神的灵魂,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核心和目的,是人民警察毕生的誓言。忠诚于党,就是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坚决听党指挥,用党的思想来武装头脑,在制度原则上、信仰追求上、行为取向上,自觉以党的路线为旗帜,为党的理想而奋斗,用青春和热血来忠实履行职能,为党的公安事业不惜牺牲一切。忠于祖国就是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坚持围绕经济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严厉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忠于人民就是要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与民同行,保民平安,为民服务,让民满意。忠于法律就是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理念,推行说理执法、人性化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业务技能要有高素质。业精技强是成为一名优秀民警的必要条件,也是公安精神能够保持和发扬的保障之一。我们讲拼搏、谈奋斗,前提之一就是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要有高超的技能和过硬的本领,做一个“技高一筹”的人。户政中队长李红兵同志,多年来战斗在公安工作第一线,他不计得失,默默无闻,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永远意气风发、英姿勃发、百折不挠、自强不息,保持克难制胜、奋发有为的意识和锲而不舍、创优争先的劲头,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高效率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屡建奇功,并多次荣获省、市“十佳”、“优秀民警”等荣誉称号,是我们身边的杰出代表。实践证明,只有敢为人先,敢创一流的勇气、信心和决心,有争一流的目标和永不懈怠的精神,才能在平凡岗位上施展才华。而一旦干出成绩,自我价值得到认可,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得到改造,自身综合素质也会不断提升。

  (四)纪律作风要有高标准。公安队伍的鲜明特色之一便是拥有严明的纪律和强烈的组织观念,这也是公安队伍战斗力强的重要保障。我们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规章制度上所体现出的大力度和高标准,也充分说明了我们对公安精神的执著追求。作为这支纪律部队的成员,只有始终将社会法则、工作规则贯穿于我们工作、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时刻保持清醒的思维和规范的行为,具备“高于常人”的自我约束和管理能力,才能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充当起一个公正而严明社会执法者的角色。

  总之,公安精神的丰富内涵集中表现为始终如一、忠诚可靠的共产主义信仰,严格执法、公正为民的情怀,勇往直前、英勇善战的优良作风和无私奉献的价值追求。正如电视剧《亮剑》里所展示的那样,一支部队要有魂,这个魂就是亮剑精神,同样,我们的公安队伍也要有魂,这个魂就是我们的公安精神!

篇七:人民警察的忠诚精神包括哪些

  

  人民警察为人民,铮铮誓言显忠诚的看法

  自古以来,人们都把对祖国、对人民的忠诚为最高尚的美德。作为一名公安民警,我理解的忠诚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就是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事事为群众着想,处处维护群众利益,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真正做到永怀爱民之心,常办利民之事,恪守为民之责,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铸就警察之魂,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不仅要有对党、祖国、人民和法律的无限忠诚,更要在无限的忠诚中履职尽责、不辱使命,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的利益牺牲一切。忠诚既是人民警察恪尽职守、履职尽责的稳固基石,也是人民警察奋力拼博、不辱使命、实现自身价值的崇高追求。人民警察的忠诚绝不应仅仅停留在思想层面,只有把“忠诚”转化为依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本领,才能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格的自律意识,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我们每个党员民警,都是党组织中的一员,服从党的组织,听从党的指挥,尊崇党的章程,既是对党员民警的基本要求,又是保持党的组织统一的重要体现。作为党员民警,就是要服从组织管理,听从组织安排,心存敬畏,尊崇党章,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护党,相信组织,依靠组织,紧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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