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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来源:整改报告 时间:2022-08-09 08:30:04 点击: 推荐访问: xx镇 xx镇2019年上半年精神文明工作总结 xx镇2020年度先进党组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供大家参考。

XX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XX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县纪委监委: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31日,县委巡察三组对XX镇开展了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1年5月12日,县委巡察三组向XX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13项共36个问题,提出了3条整改意见,移交信访反映1人1件。XX镇党委高度重视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反馈的36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6条,基本整改完成。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XX镇党委和党委书记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政治定力,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抓好县委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推动整改取得实效。突出关键少数,筑牢责任链条。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问题整改责任领导,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36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6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目标和时限,形成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会和集体约谈会,及时传导压力、加快整改。

三是巩固拓展成果,力促常态长效。坚持短期与长期、局部与整体、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制定《XX镇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用制度管人管事,推进整改工作常态长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关于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上级有关‘三农’重要会议精神走过场”的问题。

一是在服务保障上下功夫。出台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明确各村年度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表,并制定现代特色农业工作机制。二是在行动上解决问题。按照县农业局要求,组织各村级农技员、种植大户观看学习“全省农业技术培训会”,截止目前共召开4次农业技术远程培训,并组织各参会人员填写“实用技术培训需求表”,相关材料已送交至县农业农村局。召开“一品一码”培训会,针对镇域蔬菜企业进行“一品一码”注册操作指导,截止目前已完成38家蔬菜“一品一码”注册情况,6家畜牧行业注册。今年共摸底排查近100家农产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品生产企业、种植场、合作社,其中60家企业符合需注册“一品一码”标准,通知企业负责人到农业农村局进行“一品一码”注册。2021年6月12日,县农业农村局到XX镇,对镇38家蔬菜企业和畜牧养殖场、14家肥料店负责人进行一品一码操作指导;宣传农药使用、红火蚁和草地贪夜防治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落实大打折扣。一是工作部署不够到位,二是工作推进严重滞后,三是工作落地流于形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千家万农民的切身利益,我镇严格把控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部署要求。加大政策和业务的培训力度,根据二轮土地延包台账、承包合同等原始档案资料,组织熟悉情况的村、组人员进行清查核对,及时将清查情况向村民公布。由于时间跨度长,技术公司衔接失误等原因,致使我镇土地确权工作存在一些问题。针对巡察反映的问题,我镇立即召开镇村工作会进行部署,各村对土地确权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各村即时对家庭人员信息、四至不清、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进行调查摸底登记。截至8月8日,未发放证书292本已全部发放,确权漏办251户(原先是437户,由于存在重复上报(原合并为一户已确权,分户再上报),实际漏办251户)已完成调查摸底登记,技术公司正在录入打印证书,截止目前尚有206户证书未打印完成未发放。

3.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推进不扎实。一是村集体资产登记遗漏,二是集体组织经济成员身份确认不细致,三是部分产权争议待解决。

根据省、市、县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回头看”的通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强化领导、宣传发动、规模程序上发力,稳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回头看”。全镇13个行政村全部实行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截止目前完成清产核资的村13个,组186个;完成成员身份界定的村13个,组186个,成员身份认定15287户,59278人。东城村、北桥村、亭里村3个村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其他10个村成立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度改革“四上墙”全面落实,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全部发放,股权证书及时发放到户,每村一册也按照要求整理归档。

严格依法量化村集体资产,对各村账内账外固定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所有者权益等进行认真核实,摸清家底。经排查,发现月示村漏登一处固定资产,现月示村村办蒜头粉加工厂旧址已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再次进行核对修改,半石村死亡的5名村民已进行删减,前张村一户4人已进行补确认并发放股权证书,同时保安村补确认一户3人。

保安村林地归属问题由于年代久远,村委会没有存档留底,且当时划定的林界与土地界的界址不同,导致保安村与深土镇的界址四至划分不清,部分被侵占栽种树木。下一步保安村将向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寻找当时的档案图片等依据,尽快确定保安村的林权界址。

(二)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廉洁防控情况

1.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财务手续不规范,二是列支外单位费用,三是不合理列支费用。

制定《XX镇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严禁自制付款凭证报销入帐,要凭合法、合规的原始税务发票报销。经手人注明用途并签字,相关人员证明或验收并签字,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审核同意后,实行村级财务联合审批会签制度,所有财务报支凭证均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并由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审核记账。

自2021年6月起,我镇经管站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审核把关,村集体申请资金拨付时,均应提供相关报支发票材料,资金申请表由村书记、主任签名,会计服务中心人员、镇挂钩领导、分管领导等对相关发票进行审核,符合规定后给予审批同意资金拨付,杜绝财务手续不规范、列支外单位费用、不合理列支费用发生。

2.村集体资金管理混乱。一是频繁出现坐支现金问题,二是普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问题,三是长期存在库存现金超额问题。

加大对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增强监管主动性,防止存在监管盲区。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处理,要强化审计监督,采取账前审计、年度审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等相结合,确定审计重点,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财务审计。今年来,我镇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共发现问题10个,整改完成10个。结合村级换届,配强监委会机构,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

3.津补贴发放随意宽泛。一是超额发放,二是超范围发放,三是无依据发放。

严格控制村干部工资发放标准。村两委干部工资和绩效发放标准以县委组织部确定的村干部报酬方案为准,不准再领取其他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任何补贴和奖金;村两委外的配套干部(包括报账员、村务监督员等)的工资报酬采取误工补贴或核定工资方式发放,补贴标准由各村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但全年平均每月领取的补贴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该村两委干部(村主干除外)月基本报酬。严格其他支出管理,村集体不得用公款滥发补贴和财物,不得用公款赠送土特产、礼金、礼物、有价证券。

截至8月8日,共组织清退165260元:东城村超标准发放绩效工资,清退16人次,金额38750元;南峰村违规发放计生活动宣传经费及村主干社保,清退18人次,金额35100元;前张村违规发放驻村工作组计生补贴,清退1人次,金额800元;半石村违规发放警区工作补助、教师生活补贴、村干部计生经费,清退16080元;月示村违规发放计生补贴、超标准发放绩效工资,清退12400元;北桥村违规向驻村工作组发放春季计生宣传活动经费、重复领取征地误工误餐补贴、违规发放村干津贴、违规向驻村工作组发放大干计生60天专项服务活动经费,清退33210元;前湖村违规向村干部及工作组发放计生补贴、违规发放外地教师住校生活补助,清退16800元;西潘村违规发放教师节补贴,清退5220元;西城村违规发放计生宣传经费,清退6900元。同时,对9个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进行集体约谈,共约谈18人。

4.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亟需加强。一是资产资源浪费严重,二是经营性资产出租流转监管不到位,三是租金应收未收,四是资源发包不规范。

结合村级“三资”专项巡察和村级换届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清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查摆是否合法合规,对明显违背合同法、明显有失公平、明显未经民主程序、明显暗箱操作等四类问题合同进行纠正。经查摆,发现前张村存在土地租金拖欠未付情况,合同金额7万元,现已收取到位,增加土地租金收入7万元;东城村组织收取租金233670元,亭里村收取土地租金20700元,东城村、亭里村尚有部分未收取租金主要是因为有部分土地在联盛项目征地范围内,待征地完成后再核对组织清收。

今后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集体工程建设和大宗物品采购的,必须经村“两委会”研究提出方案、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三个中心”审核批准。

5.工程项目管理漏洞百出。一是招投标手续不规范,二是以拨代支列工程款,三是违规套取财政补助金,四是有意拆分工程项目,五是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建立公开招投标和竞价制度。村集体要实行农村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村集体工程招投标、资产资源承包经营、基础设施建设,筹资筹劳等重大事项,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三个中心”审核同意后,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镇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村集体的公开招投标或公开竞价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做好招投标或公开竞价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针对部分村工程项目未进行招投标、以拨代支支付工程款,违规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增补协议缺失等问题,相关村已经按要求做情况说明。象山公园的工程项目多而分散,主要是由于项目资金量不足、未整体设计、工程施工难度较大等造成的,后湖村收回多支付工程款633元。镇党委于7月7日召开村(居)村集体“三资”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约谈会,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主任进行集体约谈,共约谈28人。

(三)村集体“三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情况

1.村集体“三资”治理体系建设有待加强。一是主动作为意识不强,二是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三是治理工作徒有形式。

加强村集体“三资”治理体系建设,制定《XX镇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主体责任,增强主体意识。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严格收支管理、票据管理、财务审批等程序,杜绝出现工资表列支材料人工费用、坐支现金等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制定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杜绝形式主义。

2.村集体“三资”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是镇经管站、“三个中心”对村级“三资”管理失位,二是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监督空位,三是镇纪委对“三资”领域监督不够。

加大对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增强监管主动性,防止存在监管盲区。今后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处理,要强化审计监督,采取账前审计、年度审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等相结合,确定审计重点,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财务审计。要结合村级换届,配强监委会机构,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镇纪委建立每季度对村集体“三资”进行抽查的定期监督机制,同时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整改以来,抽查了3个村。

3.村集体“三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经管人员力量薄弱,二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三是业务能力提升欠缺。加强经管人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调整充实“三资”队伍,目前已确定由一位政治素养高、作风正派、有会计专业知识的年轻干部负责经管站工作。配足配强代理会计,原则上按每3-5个村配备1名代理会计。加强对负责村集体财务的审批人员、监督人员、报账员、代理会计以及镇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和经济合同审核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队伍。

结合村级换届选举配强村级报账员,尽量要求有财务专业知识的人员。加强系统性、指导性的业务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次村主干、代理会计、村级报账员进行培训。2021年7月7日,我镇组织村级财务管理培训会。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优配强监委会,加强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末梢”。同时,待村级组织换届后要及时组织新一届村主干、监委会成员、报账员等参加财务管理培训会。

(四)上级巡视巡察、审计及各类检查发现的有关“三资管理”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存在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各村(居)全面排查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条销号,坚决予以清退,截至8月8日,共组织清退165260元。及时清理应收款项,并做好账务处理。同时,镇党委约谈3个村的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共6人。

2.存在改而再犯的情况。

制定《XX镇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从源头抓起,防止问题反弹。镇党委约谈2个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提醒他们要严格按照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规定,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共约谈4人。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巡察反馈问题线索。但移交信访件1人1件,已办结。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下一阶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着力提高村(居)集体“三资”管理质效。

(1)资产清查和定期报告制度。村集体应当以每年12月31日为清查时点,对全部资产进行清查,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

(2)资产登记制度。村集体所有资产资源要全部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管理。要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做到应登尽登、资产明晰、账实相符。村集体的资产资源台帐要报送镇“三个中心”备案。

(3)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和集体工程建设要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为防止寅吃卯粮,促进集体经济长远发展,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期限超过当届任期的,原则上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5年的资产资源承包、租赁收益。镇经济合同审核服务中心要及时跟踪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对未按期履行合同、违约或变相违约、擅自改变合同条款等损害村集体利益问题,要及时向村集体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4)财务公开制度。村集体应当将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定期逐笔逐项向全体成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年初公布财务收支计划;每月公布各项收入、支出情况,财务往来较少的村可每季度公布一次;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对于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含土地补偿费收支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等情况要实行专项公开。

(5)加强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和经济合同审核服务中心建设,依职责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的指导和监督。

(6)加强监督执纪。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党组织纪律委员,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党组织纪律委员的作用,加强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末梢”。镇纪委坚持每季度对村集体“三资”进行抽查的定期监督和不定期抽查监督机制,强化监督。另外,加强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的查处力度,对违纪人员按照党纪政纪进行顶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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